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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市居民医疗保险报销问题解答

社保服务 2015-06-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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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保是国家的强制保险,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大多数参保人对医保的知识比较淡薄,医疗保险常见有哪些问题?如何对这些问题进行解答呢?人人保带大家一起解读医保报销,包含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大病报销等等。

  普通门诊的医疗费如何报销?

  参保人可以凭第二代身份证在市内所有承办门诊医疗保险的医疗机构就诊,并按一定比例报销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北京市普通职工的门诊起付线为1800元。

  参保人的住院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人因病住院后,其医疗费用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销:

  (一)现场报销

  参保人因疾病住院并按要求办理住院登记或申请手续后,若该医院已联网,出院时凭住院登记表及身份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现场报销手续。

  (二)零星报销

  参保人在医院收费处未能办理现场即时结算,而办理零星报销的,出院后带以下资料到就近社保局办事处办理报销手续,受理后社保局于40个工作日内将报销金额划付到参保人提供的账户上。

  准备资料:

  1.住院收费收据(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并盖有医院相关印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或盖有银行印章的卡号账号对照证明);

  6.市内已联网的定点医院须提供《北京市参保人员特殊情况就医审核表》等。

  哪些人群可以享受大病保险的相关待遇?如何报销?

  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因此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已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当参保人就医符合大病保险的报销条件,如果在已联网的定点医院办理现场报销,结算时可同时报销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的费用,如果参保人到社保办事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则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的报销金额将分别划付给参保人。北京市大病医保报销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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