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切换城市]

社保服务

400-862-0588

首页 > 新闻资讯 > 前沿动态 > 最新政策 > 南京:提高老军工、老职工、老知青的社会保障待遇

南京:提高老军工、老职工、老知青的社会保障待遇

社保服务 2016-10-12 00:00:00
社保服务 人人保
社保服务 人人保

人人保,上线于2013年,致力为企业/个人提供全国社保服务、社保补缴等各类社保相关服务。覆盖全国300+城市,长期服务2W+企业,服务用户达15W+

立即缴社保

2016年10月11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调整特殊群体社会保障待遇的通知》,宣布将提高一部分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待遇。为便于相关用户了解,人人保将《通知》的基本内容整理如下:

对于支援“三线”建设的部分回南京定居的“老军工”(以下简称“老军工”),生活困难补贴上限由每月500元提升至每月540元。其养老金待遇与南京市上年度月平均养老金水平差额少于540元的,补足至南京市上年度月平均养老金水平;差额大于540元(含)的,每人每月补贴540元。医疗补贴限额由每人每年7000元调整至每人每年7500元;在规定范围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补贴比例不变,仍为40%。


五十年代部分退职人员、六十年代部分精简老职工和保养人员(以下简称“老职工”)的生活补助费和保养金标准将分多部分进行调整。对五十年代部分退职人员,新中国成立后参加工作的,生活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090元调整至117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由每人每月1250元调整至1340元;抗战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由每人每月1410元调整至1510元。对六十年代初部分精简老职工,原城镇户口的,生活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980元调整至1050元;原农村户口的,由每人每月850元调整至910元。对符合《市劳动局关于保养人员提高保养金补贴的通知》规定享受保养金的人员,保养金标准由每人每月980元调整至1050元。此外,2016年1月1日以后死亡的五十年代部分退职人员、六十年代初部分精简老职工和保养人员,丧葬补助费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生活补助费(保养金)的标准乘以10个月计发。在列支渠道方面,“老职工”生活补助费、保养金补贴以及丧葬补助费由其所在企业负责发放。企业无力支付或倒闭、破产的,由产业集团或主管部门负责支付,产业集团或主管部门无力支付的,由同级财政负责解决。


原支边、插队(场)下放人员(以下简称“老知青”),符合《关于原支边、插队(场)、下放人员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办法的通知》规定的“老知青”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6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600元。

(本文由人人保小编综合相关文件整理,人人保推广返现活动进行中,点击下方图片即可进入活动详情页面)





更多社保公积金资讯、政策解读,咨询人人保人力资源专家。

立即缴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