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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新变化

社保服务 2018-03-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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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人保报道,近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收缴工作正在池州市范围内稳步推进中。记者了解到,比起去年,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了新变化,主要体现在最低缴费档次与基础养老金上。

  具体来看,取消了100元/年的最低缴费档次,将最低缴费档次100元/年提高到200元/年。2018年度的年缴费标准分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共12个档次。对选择不同缴费档次人员实行梯次补贴,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补60元。

  基础养老金方面,由原80元/人·月,提高到97元/人·月。鼓励长期缴费,多缴多得,对长期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

  凡是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对于已参保人员,每年向参保时发放的存折或社保卡中缴纳保费,银行自行代扣。如果需要变更缴费档次或首次参保的,仍需要到现场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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