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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生育保险待遇报销最新政策

社保服务 2018-04-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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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婆要生娃,住院费用应该如何报销?除了男职工可以为未就业配偶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外,还有一个方法,只要是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妈妈们,也可享受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规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不含按规定应由单位参加生育保险但单位未参保缴费人员),孕产妇享受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待遇。目前,享受分娩医疗费用待遇的参保人主要针对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且是正常参保缴费在医疗待遇享受期内的。

  符合条件的孕产妇,须在入院后48小时内向定点医疗机构出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身份证和社保卡(在社保卡制发前,参保人可直接凭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并办理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登记手续。参保人出院时,可按规定即时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的孕产妇所享受的待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标准支付,基金支付费用低于500元的,按每人每次500元支付。在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就医,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待遇标准也会有所不同,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是600元、非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是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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