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切换城市]

社保服务

400-862-0588

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动态 > 政策资讯 > 辽宁省直医保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调整

辽宁省直医保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调整

社保服务 2018-05-29 00:00:00
社保服务 人人保
社保服务 人人保

人人保,上线于2013年,致力为企业/个人提供全国社保服务、社保补缴等各类社保相关服务。覆盖全国300+城市,长期服务2W+企业,服务用户达15W+

立即缴社保

  昨日,记者从辽宁省人社厅获悉,从6月1日起,辽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统一调整为10%。

  近日,辽宁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调整省直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等事宜的通知》,对省直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进行调整。其中,省直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统一调整为10%;省直基本医疗保险确定的高值药品,其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30%,具体药品品种按照省直医保高值药品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人人保专注于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全国性跨区域企业提供一站式社保、公积金代缴平台!参保热线400-862-0588。


更多社保公积金资讯、政策解读,咨询人人保人力资源专家。

立即缴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