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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是重要的经济和民生事项。国家医保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继续稳妥有序做好现阶段医疗服务价格工作,强化基本医疗服务公益属性,促进医疗服务创新发展,保障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
2022-07-21【前言】20日,北京市医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明确从2022年7月起,对本市所有参加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022-07-21【前言】为稳妥有序做好现阶段医疗服务价格工作,强化基本医疗服务公益属性,促进医疗服务创新发展,保障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2-07-20【前言】为依法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自今年7月起,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四部委将联合组织开展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检查对象为全国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县区级医保经办机构,视情况可延伸检查相关机构和参保人。检查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
2022-07-19【前言】北京市医保局日前公布本市第三批调出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药品品种。“头孢尼西注射剂”等141个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品种将从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删除,同时“卤米松软膏剂”将调整为“卤米松乳膏剂”。有关要求自今年12月31日起执行。
2022-07-18【前言】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2022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2022-07-15【前言】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2022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2022-07-14【前言】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2022年)》(下称“2022年医用耗材目录”)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2年)》(下称“2022年诊疗项目目录”)。加上今年初挂网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版)》(下称“2022年药品目录”),广东医保2022年版“三大目录”均已发布。
2022-07-12【前言】近日,山东、广东等省份出台了医保新政策,将在未来几年后将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提高到男职工满30年、女职工满25年,参保者必须达到上述缴费年限方可享受医保退休待遇。一是快要达到或是已经达到过去最低缴费年限的,即将享受退休医保待遇的人群,按照新政策他们将继续缴费;二是低收入和收入不稳定的灵活就业人群,他们参加医保后想尽一切办法缴够了最低缴费年限,提高年限之后会增加他们的负担。
2022-07-11【前言】从安徽省医保局获悉,为贯彻落实“为民惠企争模范”行动部署,支持中医药发展,满足群众用药需求,近日,省医保局、省人社厅、省药品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将部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将巴戟天等343个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我省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对于广大患者来说,自今年8月起即可享受到这一福利。
2022-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