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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明确,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022-07-07【前言】据国家医保局网站5日消息,国家医保局于2022年6月28日-29日开展上半年医保形势分析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子海指出,今年以来,医保基金运行平稳,应对疫情稳妥有力,总体形势良好,符合发展预期。
2022-07-06【前言】7月20日前用人单位可为本单位员工更改基本医疗保险档次。本次的“更改基本医保档次”针对的是单位职工参保人,深圳市户籍的个人缴费人员的医保档次变更不受一年一次的限制,如用人单位需要为职工变更医保档次,可在7月20日前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变更。
2022-07-05【前言】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有关工作。对符合条件地区,自7月起,允许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实施要直达市场主体、免申即享,不影响医保待遇,保持报销比例和药品品种稳定。
2022-07-04【前言】6月2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公布《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标志着自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的第五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启动。国家医保局强调,必须牢牢把握“保障基本”的制度定位,重点将临床价值高、价格合理、能够满足基本医疗需求的药品纳入目录。
2022-07-01【前言】据国家医保局消息,6月29日,国家医保局公布《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综合考虑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功能定位、药品临床需求、基金承受能力,2022年药品目录调整范围如下。
2022-06-30【前言】据国家医保局消息,2022年5月,在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国实现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直接报销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迈进新阶段。
2022-06-29【前言】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施办法,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将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年1至5月,我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刷卡就医2196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金额45亿元。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对标国家文件要求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改革:门诊报销待遇大幅提高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
2022-06-28【前言】国家医保局日前印发《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2022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罕见病治疗药品可纳入2022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范围,这也意味着,更多罕见病药品有望被纳入医保。
2022-06-27医疗保险断缴1个月怎么办,后续可以个人缴纳社保么?在生活中医保作用重大,在看病就医时有医保报销和没有医保报销差距是非常大的,但我们在缴纳的过程中医疗保险断缴也是在所难免,那医疗保险断缴1个月怎么办?后续可以个人缴纳社保么?
2022-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