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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近期,针对医保基金是否够用的疑问,国家医保局回应,2021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2.87万亿元,支出2.4万亿元。总体上看,全国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收支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基金保障能力稳健可持续。
2022-08-10【前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是重要的经济和民生事项。国家医保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继续稳妥有序做好现阶段医疗服务价格工作,强化基本医疗服务公益属性,促进医疗服务创新发展,保障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
2022-07-21【前言】为稳妥有序做好现阶段医疗服务价格工作,强化基本医疗服务公益属性,促进医疗服务创新发展,保障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2-07-20【前言】北京市医保局日前公布本市第三批调出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药品品种。“头孢尼西注射剂”等141个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品种将从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删除,同时“卤米松软膏剂”将调整为“卤米松乳膏剂”。有关要求自今年12月31日起执行。
2022-07-18【前言】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明确,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022-07-07【前言】据国家医保局网站5日消息,国家医保局于2022年6月28日-29日开展上半年医保形势分析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子海指出,今年以来,医保基金运行平稳,应对疫情稳妥有力,总体形势良好,符合发展预期。
2022-07-06【前言】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有关工作。对符合条件地区,自7月起,允许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实施要直达市场主体、免申即享,不影响医保待遇,保持报销比例和药品品种稳定。
2022-07-04【前言】6月2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公布《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标志着自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的第五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启动。国家医保局强调,必须牢牢把握“保障基本”的制度定位,重点将临床价值高、价格合理、能够满足基本医疗需求的药品纳入目录。
2022-07-01【前言】据国家医保局消息,6月29日,国家医保局公布《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综合考虑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功能定位、药品临床需求、基金承受能力,2022年药品目录调整范围如下。
2022-06-30【前言】据国家医保局消息,2022年5月,在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国实现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直接报销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迈进新阶段。
2022-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