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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1]2号)及《关于印发<南京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宁人社[2012]99号)规定,现就调整我市2014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保)个人缴费标准及政府最低补贴标准等事项通知如下
2016-12-13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现将我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和2015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6-12-13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184)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我市2016年度(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16-12-13经市政府批准,2016医保年度(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医疗帐户的标准(以下简称个人帐户计入标准),以及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暂不调整,仍按2015医保年度标准执行。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小城镇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均从39万元提高到42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6-12-132015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71268元,月平均工资为5939元,比上年增长8.9%。
2016-12-13经研究,现决定在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对本市“职保”离退休(职)人员、“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发放一次性补助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6-12-13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办公室,各定点医药机构
2016-12-13现就2016年本市计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2016-12-13为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平稳实施,现将改革启动期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16-12-13为规范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附加险”)管理,统一标准,优化办事程序,提高意外伤害附加险理赔时效,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天津保监局《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规定》(津人社局发〔2016〕7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6-12-13